中國民主促進會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條例實施細則

發(fā)布時間: 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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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民主促進會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條例實施細則》已經民進十四屆四十五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批準,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

  2022年8月30日

中國民主促進會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條例實施細則

(2022年8月29日民進十四屆四十五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批準,2022年8月30日民進中央發(fā)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做好民進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根據《中國民主促進會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各級組織和廣大會員應當認真落實《條例》各項規(guī)定,按照要求切實履行職責,推動全會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提質增效。

  第三條 各級組織應當加強組織領導,為會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做好指導、協調和服務,不斷提高會員參與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積極性,擴大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參與面。

  第四條 各級組織應當暢通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渠道,規(guī)范收集、編輯、簽批、報送、反饋和統(tǒng)計、存檔、獎勵等工作流程,落實保密要求。社情民意信息獎勵工作按照有關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第二章 收集、編輯

  第五條 各級組織和廣大會員應當圍繞以下內容深入了解、及時反映社情民意。

 ?。ㄒ唬﹪抑卮鬀Q策部署、經濟社會熱點焦點問題;

  (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實際問題;

  (三)具有普遍性、苗頭性的重要情況;

  (四)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便反映、難以采集到的情況和意見。

  第六條 各級組織收集社情民意應當注重調查研究,注重理性分析,必要時圍繞重要社情民意,開展系統(tǒng)深入調研,務求全面、客觀、準確反映相關情況和訴求。

  第七條 各級組織應當建立健全社情民意信息來稿登記制度,根據反映問題的真實性、重要性和時效性,分別采取編輯采用、退回修改、存查等處理方式,或推薦其他方式使用。

  第八條 社情民意信息應當做到條理清楚,邏輯嚴謹,文字簡潔通順,一般不超過3000字。基本內容包括:

 ?。ㄒ唬祟}:概括性強,反映文稿主題;

 ?。ǘ┓从橙耍悍从橙松矸菪畔斖暾麥蚀_,依次列出人大政協職務、民進職務、本職工作、姓名、聯系方式;

 ?。ㄈ﹩栴}部分:應當邏輯嚴謹,以數據和案例為支撐,引用的數據、案例和政策文件應當注明來源、出處;

 ?。ㄋ模┙ㄗh部分:應當與問題部分基本對應,可操作性強。

  第九條 各級組織應當把好質量關口,認真甄選、研究、編輯所收集到的社情民意信息。以下內容不應當作為社情民意信息反映:

 ?。ㄒ唬┍畴x正確政治方向的內容;

 ?。ǘ┤狈σ罁?、難以證實的內容;

 ?。ㄈ笥谡咧贫?、形勢發(fā)展的內容;

  (四)反映人已在報刊、網絡媒體公開發(fā)布的內容;

  (五)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內容;

  (六)普通工作動態(tài)情況;

 ?。ㄆ撸┟嫦蛏鐣_征求意見的法律法規(guī)草案等內容;

  (八)信訪事項;

  (九)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

  (十)學術上存在爭議的觀點。

  第十條 反映人應當保證其社情民意信息未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如有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內容,應當事先征得知識產權所有人同意。

第三章 簽批、報送

  第十一條 各級組織報送社情民意信息,應當履行簽批程序。民進中央社情民意信息由秘書長簽批,地方組織和基層組織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執(zhí)行。

  第十二條 民進中央參政議政部編印內部刊物《民進信息》,同時報送會內有關領導和部門參閱。地方組織可以編印社情民意信息內部刊物,內部刊物名稱可統(tǒng)一為《地域+民進+信息》。

  第十三條 社情民意信息應當及時、逐級報送。基層組織通過會員及有關方面收集社情民意信息,完成編輯、簽批程序后,通過專門渠道向上級組織報送。

  第十四條 僅涉民進組織所在地區(qū)情況的社情民意信息,應當立足本地區(qū)發(fā)揮作用,無需向上級組織報送。

第四章 反饋、統(tǒng)計、存檔

  第十五條 民進中央和地方組織應當及時收集、匯總社情民意信息采用、批示情況,在不違反保密規(guī)定的前提下,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反饋至社情民意信息報送單位、反映人工作單位或反映人。

  第十六條 民進中央以民進社情民意報送系統(tǒng)標注、按季度通報統(tǒng)計情況,以及其他適當的形式向社情民意信息報送單位、反映人工作單位或反映人反饋采用情況。地方組織可以參照執(zhí)行。

  第十七條 民進社情民意報送系統(tǒng)標注包括備選、采用、退回、存查四種處理方式。其中,采用應當標注采用日期、期號等情況;退回應當列出明確意見;存查應當標注相應理由。

  第十八條 民進中央按季度統(tǒng)計和通報民進各省級組織、民進中央各專門委員會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情況,包括全國政協采用民進稿件情況、《民進信息》用稿情況,季度統(tǒng)計由民進中央秘書長簽發(fā)。季度統(tǒng)計根據以下規(guī)則進行計分。

 ?。ㄒ唬睹襁M信息》約稿采用的,每篇計2分;《民進信息》單篇、綜合采用的,每篇計1分。

 ?。ǘ┤珖f單篇采用的,每篇加計8分;全國政協綜合采用的,每篇加計5分;全國政協轉送采用的,每篇加計3分;全國政協《每日社情》采用的,每篇加計1分。

 ?。ㄈ┘径冉y(tǒng)計中,對全年分值進行累計,全年分值中“全年”指上一年度10月1日起,至本年度9月30日止。

  第十九條 各級組織應當做好社情民意信息存檔工作,包括及時分類整理和存放社情民意信息稿件、內部刊物、采用和批示情況、工作統(tǒng)計情況,以及發(fā)放榮譽證書、出具證明材料等。

第五章 保密工作

  第二十條 各級組織應當增強保密意識,在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中嚴格落實保密要求。對于涉及秘密事項,泄露后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社情民意信息,應當注意防止泄露或被非法利用。

  第二十一條 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人員應當具備保密知識技能,在報送涉密社情民意信息時,應當采用傳真、刻錄光盤寄送、機要文件交換、內部網絡報送或其他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

  第二十二條 各級組織和會員不得擅自公開傳播涉密內容、社情民意信息的采用和批示情況。確因工作需要,經參政議政工作分管領導同意,可以在適當范圍內、以適當的方式告知采用和批示情況。

第六章 特邀信息員工作

  第二十三條 民進中央和地方組織實行特邀信息員制度,通過推薦和選聘相結合的方式,定期聘請?zhí)匮畔T。

  第二十四條 特邀信息員人選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ㄒ唬┱瘟鰣远ǎ瑴蚀_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性質定位;

 ?。ǘ┚哂幸欢ǖ膶I(yè)特長、豐富的行業(yè)資源;

 ?。ㄈ┚哂休^強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意識和工作能力,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成績突出、經驗豐富;

 ?。ㄋ模┰谏缜槊褚庑畔⒐ぷ鞣矫媸痉稁幼饔脧?;

 ?。ㄎ澹┨匮畔T一般應為民進會員。

  第二十五條 特邀信息員實行聘期制,每屆聘期為五年。特邀信息員隊伍規(guī)模和結構保持相對穩(wěn)定,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對特邀信息員進行增補。

  第二十六條 特邀信息員的聘請程序:

 ?。ㄒ唬┲飨ㄖ魑┺k公會議審定人選名單;

 ?。ǘ┲飨ㄖ魑┖灠l(fā)聘書;

 ?。ㄈ┮哉匍_會議或印發(fā)文件的方式宣布聘用。

  第二十七條 特邀信息員應當積極主動參與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注重從本職工作角度,準確、專業(yè)反映實際問題,提出合理建議。如有以下情況,由主席(主委)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后,可不再聘任。

 ?。ㄒ唬┕ぷ髀殑兆儎拥模?/p>

 ?。ǘ╅L期無法參加民進活動、未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

  (三)本人提出不再擔任特邀信息員的;

 ?。ㄋ模┮蚱渌虿灰死^續(xù)擔任的。

  第二十八條 民進中央和地方組織應當支持特邀信息員開展工作,邀請?zhí)匮畔T參與調研、論壇、會議和培訓等活動。

第七章 報送平臺管理

  第二十九條 民進中央依托“網上參政議政平臺”,面向民進地方組織、民進中央各專門委員會、機關各部門,建設、管理和維護民進社情民意報送系統(tǒng)。

  第三十條 民進社情民意報送系統(tǒng)用戶范圍包括:民進中央機關工作人員、各專門委員會秘書、特邀信息員及地方組織社情民意信息專職干部。系統(tǒng)用戶實行實名登記管理,用戶賬號密碼僅限本人使用。用戶工作崗位變動時,應當及時聯系民進中央參政議政部調整用戶權限。

  第三十一條 民進中央和地方組織通過社情民意報送系統(tǒng),開展以下工作:

 ?。ㄒ唬┥缜槊褚庑畔⑹占?、編輯、簽批、報送、反饋、統(tǒng)計、存檔;

 ?。ǘ┌l(fā)布通知、公告,推薦稿件等。

  第三十二條 民進中央為社情民意報送系統(tǒng)的建設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由民進中央參政議政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作者:
責任編輯: 邵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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