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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國平委員:關于將學前教育、高中教育教師績效工資全額納入財政保障的提案

發(fā)布時間:2012-03-06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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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月國務院決定在義務教育學校率先實施績效工資以來,各地義務教育學??冃ЧべY已納入財政保障實施到位,初步建立起了教師工資水平增長的長效保障機制,教師的經濟收入和社會地位也有了明顯提高,同時通過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機制,調動了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作的積極性,有力地促進了義務教育的均衡發(fā)展。

  隨著事業(yè)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非義務教育階段,即:學前教育和高中教育教師實施績效工資,但 由于學前教育和高中教育教師績效工資沒有按照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同等對待,由此會產生許多新的問題。為此建議:將 學前教育和高中教育教師績效工資全額納入財政保障。理由如下:

  1、《教師法》規(guī)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斑@里所說的教師,顯然包括所有學段,即包括幼兒園、高中等所有教師,享受同等待遇,而并非單指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師?!?/span>

  2、學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學校由于收費低,加上 自籌經費潛力已最大限度挖掘了,但仍然存在資金缺口,在部分缺乏自籌能力 的學校只能通過借貸形式暫時解決,嚴重阻礙了學校的發(fā)展。不少教師反映其績效工資發(fā)放水平低,退休老師生活補貼沒到位的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教師工作的積極性, 也影響了教師隊伍的穩(wěn)定。

  3、在完全中學,初中與高中公用經費是捆綁在一起的,無法完全分開,所以學校一般做法是將義務教育階段與非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績效工資捆綁在一起,進行二次分配,這樣一來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績效工資實際上達不到財政制定的標準,因此義務教育階段教師意見很大。

  4、有的地方在制定事業(yè)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時,高中教師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定的要比義務教育學校低,在義務教育教師的一片歡呼聲中,高中和學前教育教師的意見很大,認為:這對廣大非義務教育教師,特別是高中教育階段的教師是不公平的,挫傷了這些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增加了社會的不和諧因素。

  建議提案辦理單位:財政部、教育部

作者:     責任編輯:daimengrui